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院领导赴大悟、广水开展EPC项目管理专项检查
清明前夕,汛期临近。4月2日至3日,水科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税东成带队赴大悟县彭店水厂、彭店灌区及广水市黑花飞灌区EPC总承包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及防汛备汛专项检查。院安全科、金浪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参与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水厂厂区、管道安装、渠系建筑物等重点施工部位,重点检查高空作业、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动火作业等风险环节,并听取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安全分级管控、隐患自查自纠、资金拨付及防汛备汛工作汇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临时用电接地、脚手架搭设、边坡开挖及临时堆放、混凝土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检查组对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要严守施工安全红线。安全是工程管理的核心与基础,要聚焦施工用电、机械伤害、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风险点,务必克服工程收尾阶段麻痹、松懈心理,始终如一地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二要夯实质量安全根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相互沟通与配合,当好总协调,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工序质量检查和各阶段的验收工作。三要筑牢防汛安全屏障。针对可能出现的雷电、山洪等极端天气,要做好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四要绷紧廉洁安全之弦。管住自己人,提醒旁边人,加强廉洁自律。严防酒驾醉驾、赌博等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严禁违规吃喝,加强对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管。抓好节假日与汛期值班工作,建设清廉工地。
各总承包项目部将认真落实检查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切实做好工程收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