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心得】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发布时间:2024-06-28   作者:杨丽   来源:农水所   点击数:19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发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基层水利设计人员,我将勇于担当,以更加积极务实的行动,将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条例》第十九条新增了“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这体现了对党员的严管厚爱。作为基层水利设计人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尤其对照修订条款,切实强化自我约束。同时将《条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能勇于担当。

《条例》的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作为老党员,我将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水利科研规划设计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具体条例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运用、不断探索,形成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的习惯,做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的合格党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