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流
发布时间:2024-06-27   作者:杨伟   来源:水保所   点击数:179  

(杨伟)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将水土保持碳汇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掌握碳汇交易基本情况,推动湖北省水土保持碳汇交易,6月25日下午,我院同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进行了交流。

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是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承担了湖北试点碳配额市场、湖北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武汉碳普惠运营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工作。交流过程中,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介绍了全国及湖北省碳交易基本情况,碳交易的一般流程和模式等。双方就当前政策法规对水土保持碳汇纳入碳汇交易体系的支持程度及存在问题,水土保持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碳普惠减排量交易操作可行性等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