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2   来源:人事科   点击数:4037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年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预审、征求意见、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研究确定拟推荐以下三位同志作为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申报人选。

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排序结果:王小平、张幼书、张卫军。

人选综合情况如下:

王小平,男,1964年10月生,2004年11月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现聘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该同志工作37年来始终做技术工作,并且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土保持、河流湖泊、水利信息化等专业领域的科研、规划设计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获奖情况(十几项成果奖):渡槽风压的研究成果获湖北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排2)和省水利厅一等奖(排2);枣阳市石台寺提灌工程设计获湖北省2001年度勘察设计优秀设计二等奖(排5);灌区低功耗太阳能闸门监控系统研究成果获湖北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排4);《湖北省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获2022年度中国水利信息化技术论坛论文集二等奖(排1)等。荣誉称号:1997年被授予省水利厅拔尖人才称号;2005年被授予省水利十大科技英才称号;2007年被省委组织部授予“第八批优秀科技副县(市、区)长”荣誉称号;2020年被省科协授予“湖北省科协学会改革创新先进个人”称号。取得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被聘为全国及湖北省、江西省各类行政审批专家近二十种;多次获省水利厅和水科院优秀、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专业技术工作:主持完成相关项目数百项,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常被邀请到大学、学会、咨询单位及全国大型学术会议讲课和作主旨学术报告。多次参加博士、硕士论文答辩。技术审查:参加国家级及省部级各类项目技术审查几百项。发表论文几十篇,如:《汉江杜家台分洪闸增建启闭机房对下部结构的影响及技术评估》《湖北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技术方法探讨》《遥感技术助力湖北水利事业发展》《湖北水利信息化的建设与展望》《湖北省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创新涝区泵站设计 给力荆楚百姓安澜》等。

张幼书,男,1966年8月生,2005年12月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现聘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该同志自2002年被聘为院副总工程师以来,先后完成大中型水库加固设计36座、新建大中型泵站8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设计6座、新建大型排水闸1座、大中型水闸加固设计15座、续建节水改造大型灌区2个、新建大中型水厂5座、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5条、湖泊河流生态修复3处等。2014年-2020年先后完成新建嘉鱼县二站(大型)、新建钟祥市南湖泵站(大型)、新建汉川市大沙二站(中型)、新建公安县麻豪口水厂(中型)、新建公安县二水厂(大型)等设计工作,总投资超过10亿。以上项目均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良好。2020年以来,正在实施的设计项目主要有:新建潜江市兴隆河泵站(大型)、汉川市分水泵站更新改造(大型)、汉川市汉川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等设计工作,总投资超过15亿。 其中:新建嘉鱼县余码头二站(大型)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排名第一;新建公安县麻豪口水厂获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度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因长期从事江汉平原湖区的水工建筑物设计,对软土地基的处理有独到的处理经验,余码头二站、汉川市新沟闸等软土地基的处理都非常成功。

张卫军,男,1966年6月生,2005年12月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现聘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该同志自聘任为正高级工程师以来主持或组织完成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达数百项(包括引江济汉、引江济淮、鄂北水资源配置、长江干堤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组织完成水利部“948”项目《高分辨率多波束及高清视频运动平台水下检测系统》(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优化研究》《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隧洞开挖过程中超前探测技术的安全预警研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信息化应用研究》等省重点水利科研项目;参编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性能试验方法》及水利行业标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公开发表技术论文20余篇。主编技术专著《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与检测》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公开出版。作为特邀专家,常年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组织的质量监督、质量稽察、工程验收等工作,成为国内知名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先后获省水利厅“十佳青年”、湖北省水利专业拔尖人才、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厅级人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获准享受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水科院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027-65390182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日